任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扶贫政策解读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沧州市财政局、沧州市扶贫办沧人社字【2018】120号文件《关于加大就业扶贫政策力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为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力度,确保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都能得到有效的培训和就业扶持”。结合全市贫困劳动力实际情况,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开展精准培训和就业扶持工作做出了以下规定:
一是对扶贫技能培训的培训时间和培训专业做出了规定。《通知》要求:“要整合培训资源,可利用科技公司、培训学校、手工编织企业等各方力量,聘请种、养殖业、家庭手工业、家庭服务业等专业讲师,深入农村开展免费的不少于3天的短期培训和小班培训,以需定培、以岗定培”。
为了让广大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学到更多的专业技能,满足大家对培训专业和培训时间的需求,由人社局认定9家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来共同承担就业扶贫培训工作。
二是对参加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给予培训期间的困难生活补贴。“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的,培训合格后,可按每人每天100元最高不超过300元的标准给予困难生活补贴”。
三是可以开发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积极开发安保、保洁、养路、护林等公共服务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各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在村里设置公益性岗位,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进行安置”。
四是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积极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用,对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手工业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合同期满后按照每吸纳1人给予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五是鼓励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对初次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经工商注册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以上就业扶持政策执行日期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同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信用记录良好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创业,符合我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可按程序申请**高额度为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人社局就业扶贫办公室联系电话:2228663